電動自行車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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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張圖看懂電動輔助自行車法規】。電動機車、電動自行車、電動輔助自行車傻傻分不清,相關法規懂起來!

電動自行車法規
台灣電動機車、電動輔助自行車、電動自行車分類依據

台灣交通安全法規描述之慢車規範

慢車: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條規定慢車分為自行車及3輪以上慢車,其中自行車又分為:

  1. 腳踏自行車。
  2. 電動輔助自行車:指經型式審驗合格,以人力為主、電力為輔,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,且車重在40公斤以下之2輪車輛。
  3. 電動自行車:指經型式審驗合格,以電力為主,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,且車重(不含電池)在40公斤以下之2輪車輛。

電動輔助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差異

雖然台灣法規是將電動輔助自行車以及電動自行車都將時速限是在25公里以下,但別忘記終究兩個車種的傳動方式是完全不同的。

  • 電動自行車終究是純電力輸出的,透過控制器將馬達輸出限制住,一旦時速到達25公里,把電門催斷了也不會更快的!
  • 電輔車或稱電助車,前進的方式最終還是靠我們的雙腳在踩踏,當時速到達25公里,我們腿力的輸出可不會因控制器程式的限制而一起被切斷喔。

這也意味者,若持續以25公里以上的時速騎行,不但能享受暢快的速度,同時也非常省電,間接也延長了電池的續航力喔!

針對電動自行車因速限修改發生層出不窮的交通問題,政府已明文規定禁止擅自修改速限,並須配戴安全帽。

電輔車則無規定,但為了自身安全,還是建議騎行時要習慣配戴通關安全規範的安全帽喔,現在有越來越多的自行車安全帽充滿設計感,甚至超時尚,未來再一一為各位介紹囉!

隨著酒駕的罰則越來越重,開始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其行電輔車或電動自行車來為酒後代步,雖然法條有規定會予以開罰但卻沒有明確開罰標準,警察仍可以具體案件情況進行舉發,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還是奉勸各位『喝酒不騎車,騎車不喝酒』。

電輔車以及電動自行車皆屬於法條「慢車」中的『自行車』,依規定不可雙載。

有鑑於其他國家較為人性化的親子共乘相關辦法,於2020年3月開放『腳踏自行車』以及『電動輔助自行車』可加裝檢驗合格之安全座椅,而電動自行車不可載童。

交通部規範,騎乘者須18歲,中間可載1到4歲孩童,體重15公斤以下,後座則為1到6歲,體重22公斤以下孩童。

依照法律定義之原則,電輔自行車屬於慢車應騎行在慢車道,除非有特別標示人車同道,否則不可騎在人行道上,事實是連U-bike都是不能騎在人行道上的喔!

另外提醒大家,電動自行車(用催的那種)因為驅動方式以及時速與行人速度差異太大(甚至許多人時常不依規定修改速限導致行人威脅),有部分地區規定,即便在有人車同道標示道路以及自行車道都是禁止行駛的喔!

在台灣合格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會貼上『黃色的閃電標章』,每個禮拜都有新的電輔車在取得合格標章喔,可以時時注意VSCC 車安中心的最新訊息。

PS:合格電動自行車則為『紅色的閃電標章』,所以一合格標章也可分出是電動自行車還是電動輔助自行車喔!

閃電標章
電動輔助自行車為『黃色閃電標章』、電動自行車則為『紅色閃電標章』

礙於法規尚未成熟、眾多貿易障礙及既有生活習慣,有許許多多的優質車種都沒尚未在台灣正式販售,期許我們生活的寶島,同時身兼自行車王國的台灣能有更多活血流入,發展出屬於台灣自己的騎行文化。

在〈【1張圖看懂電動輔助自行車法規】。電動機車、電動自行車、電動輔助自行車傻傻分不清,相關法規懂起來!〉中有 2 則留言

  1. 請問電動輔助自行車,它的馬達只輔助前面25時速公里,後面假設再用腳踏加速到時速35公里的話,這樣有算超速違規嗎?
    另外,有合法的套件可以改裝舊的腳踏車嗎? 還是說加裝套件都是違法的?
    謝謝!!

    1. 不管用腳踩到多少,不超過道路速限都不違法
      市面上的改裝套件 都不是合法的
      因為東拼西湊沒有經過整合,很多小細節是沒有辦法被發現的
      當發生事故的時候就都來不及的,非常不建議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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